(一) 什么是涉路工程?
涉路工程指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上跨、下穿、并行、接入公路的建设工程,以及在建筑控制区内对公路改扩建规划、公路安全运营有影响的建设工程;
(二) 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的办理权限如何划分?
高速公路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市级负责全市范围内跨县区的涉路工程行政许可,其余情形由项目所在地负责。
(三) 涉路工程建设许可中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
根据规定,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进行下列涉路工程建设应当开展技术评价工作: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或者在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