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资质范围。实施公路全过程安全评价以来,交通运输部就安全评价的机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评价项目管理等发布了诸多规定,如:2016年4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的行业标准《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该规范编制组释义说明了公路安全评价单位的资质主要是指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或者公路行业)或者工程咨询资质(公路专业)。交通运输部下发《涉路施工行政许可服务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交公便字〔2018〕202号),拟明确《报告》的编写单位应当具备所涉及公路等级相符合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范围。
根据以上解读可以理解,开展公路安全评价需要具备的资质非常明确,就是应当具备所涉及公路等级相符合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咨询(公路专业)资质(资信),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明确的资质规定,可以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