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航空领域相关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标准和建议措施
ICAO制定了一系列全球通用的航空标准,在起降点道路规划中,涉及到跑道和停机坪周边道路与飞行区的安全间隔标准。例如,规定了跑道端安全区外的道路边缘与跑道中心线的最小距离,以确保车辆活动不会对飞机起降产生干扰。对于不同等级的跑道,这个距离有所不同,一般在75 - 150米左右。
其还规定了在飞行区内道路的标识和照明要求。道路标识需要采用鲜明的颜色和标准的图案,以便于飞行员在空中能够清晰识别。照明亮度和颜色也有相应规范,如滑行道引导标志的照明亮度应满足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飞行员能准确识别的要求。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相关部分
CCAR - 139部规定了民用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要求。在起降点道路规划方面,涵盖了机场(包括城市低空飞行器起降点视为小型机场类型)道路与飞行区设施的接口安全要求。例如,规定了连接跑道和停机坪的联络道宽度、坡度和承载能力等参数,以保障飞机牵引车辆和特种车辆的安全通行。联络道的宽度一般根据所服务飞机的翼展和主起落架轮距来确定,对于小型低空飞行器起降点,联络道宽度通常不小于10.5米。
CCAR - 91部关于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中,也涉及到地面车辆运行与飞行活动的协调要求。比如规定了在飞机起降过程中,靠近跑道和滑行道的道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限制,一般不超过25公里/小时,以防止车辆扬起的灰尘、石子等异物对飞行安全造成危害。
2. 道路工程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 2012)
该规范在起降点内部非飞行区道路(如连接候机楼、停车场等的道路)设计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在道路分级方面,根据起降点的交通流量预测,可以将道路划分为不同等级,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对于主干路,设计车速一般为40 - 60公里/小时,次干路为30 - 50公里/小时,支路为20 - 30公里/小时。
规范还规定了道路的横断面设计要求。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各部分的宽度比例。例如,在起降点人员密集的候机楼区域,人行道宽度一般不小于3米,同时车行道宽度要满足预计的高峰小时交通量需求,通过交通流量预测模型计算合理的车道数。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 2014)
如果起降点的外部连接道路涉及到公路性质的道路,该标准就发挥作用。在道路几何设计部分,规定了公路的平曲线半径、纵坡、竖曲线等参数。例如,对于起降点接入的二级公路,最大纵坡一般不超过7%,平曲线最小半径在一般情况下不小于200米,以保证车辆行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它还涉及到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准。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的设置要求。在起降点与公路连接的路段,要按照标准设置清晰的指示标志,如指示起降点方向、距离等信息的标志,并且交通标线要规范、明显,确保车辆能够准确地进出起降点。
3. 消防与安全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2014)
在起降点道路规划中,消防通道的设计要遵循此规范。规定了消防通道的宽度、净高和转弯半径等关键参数。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净高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一般消防车转弯半径不小于9米。
还规定了消防通道与建筑物(如起降点的候机楼、维修机库等)的距离要求。消防通道应靠近建筑物设置,并且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宜大于5米,以确保消防车能够靠近建筑物进行灭火和救援作业。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MH/T 7015 - 2007)
专门针对机场飞行区(包括低空飞行器起降点)的消防设施与道路的配套要求。规定了消防道路应环绕飞行区跑道、停机坪等区域设置,并且能够快速到达火灾事故现场。例如,在跑道两端和停机坪周边的消防道路上,应设置消防栓,消防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并且消防道路应能承受消防车满载时的重量。
4. 无障碍设计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 2012)
对于起降点内部人员通行的道路,要考虑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了无障碍通道的宽度、坡度和地面材料等要求。无障碍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坡度不应大于1:12,地面应平整、防滑。
在道路与建筑物(如候机楼)的连接部分,要设置无障碍坡道。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休息平台的长度等也有相应规范。例如,无障碍坡道的起点和终点应设置深度不小于1.5米的轮椅缓冲地带,休息平台长度不应小于1.5米,以方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