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级开发阶段项目:
1、项目规划意见书或规划意见函复
2、项目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及批复(如果有)
3、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及批复
4、项目周边规划路网及定线成果(如果有)
5、电子版地形图(如果有)
6、项目可研报告(含拆迁之前人口、就业岗位、建筑规模、回迁人口、面积、岗位数等)
7、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可研批复(如已经立项)
8、项目钉桩成果通知书及电子版
9、其他有助于项目推动的支持性文件(如市政府批复、国家相关部委批复、绿色通道文件等)
二、二级开发阶段项目:
1、土地成交确认函;
2、项目规划意见书;
3、项目初步设计方案(CAD平面图、地下车库平面图,带经济技术指标);
4、立项申请报告
5、电子版地形图(如果有);
6、项目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及批复
7、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则及批复
8、项目周边规划路网及定线成果
9、项目钉桩成果通知书及电子版
10、项目一级开发交评审查意见
11、其他有助于项目推动的支持性文件
三、控规调整项目:
1、控规调整或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规划委、市政府相关批复或意见
2、规划委征求交通委关于控规调整交通论证的函
3、项目上一版控规指标(如果有)
4、项目规划调整前的指标及调整成果
5、控规调整前交评意见(如果有)
6、区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路网及调整成果(如果有)
7、土地权属变更过程
8、正式委托的同时,需要提供项目申报名称和委托报送交评报告的函
四、区域整体规划交评项目:
1、区域总体规划和或控制性详细规划
2、区域土地开发量统计
3、区域道路建设情况
4、区域交通流量统计
5、区域土地及交通设施建设计划
6、其他有助于推动项目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政府批复
(以上基础资料清单仅供参考,根据项目不同有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