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治理交通,正确评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优劣,促进交通安全工作出现一个新的局面,除了对驾驶员、行人和车辆加强科学管理,投资建设各种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状况以外,还有必要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研究和探讨,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提供科学的依据。而这个过程就是交通评估的过程,也同时也是交通评估单位的职责所在。
阶段一: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在选择路线走向、建设标准和主要规范、考虑对现有路网的影响、出入口控制、交叉口数量与类型时,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后初步设计之前进行道路安全评价。
阶段二:初步设计阶段
在完成初步设计后,应对平纵横线形、交叉口等进行道路安全评价。初设之后,道路方案基本定型,有些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之后就着手征用土地,设计进一步的改变将受到限制。因此这一阶段的道路安全评价是很重的。
阶段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施工图设计之后,施工之前对道路线形、交叉口、标志标线、信号、照明等进行道路安全评价。
阶段四:开放交通之前
道路开放交通之前,对竣工的道路及各类附属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那些在图纸上难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危险路况,提出必要的修正措施。
阶段五:开放交通之后
和现有道路的道路安全评价开放交通之后,道路安全评价主要是依据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应着重对事故多发段点即黑点进行评价与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以上就是交通评估单位为大家总结的关于道路安全评价的五个阶段,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是一个由人、车、路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系统,只有将以上五个阶段的工作分别做好,才能保证交通评估工作做好、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