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是保证通航安全的重要因素,不仅可以对航行船舶产生约束作用,保证航行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可以保证事故发生的追责问题,对不合理、不规范的航行行为进行惩罚,保证通航安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受哪些自然条件影响?
1、降水
施工期间如果雨量较多会引起河流水位升高,流速增大,如水位超过设计较高通航水位时,需采取封航措施。降雨期间导致空气湿度增大,增加了漏电事故发生的几率,当降雨量大于中雨时,应停止施工。降雨会导致能见度降低,使船舶即便在开启雷达等助航设备的情况下,仍会影响驾驶人员的正规瞭望,妨碍船舶的正常航行。降水越多,船舶航行危险越大。
2、风
风是造成船舶浸水、倾覆、沉没的事故原因之。不同等级的风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程度不同,其中六级以上的风对于较人型单船和空载船舶影响较大。船舶在航行时,船舶在风动力作用下将产生偏转和漂移,将增加船舶航迹带宽度或给船舶航行和操控增加难度。当大桥桥区水域实测风力超标时,桥区河段应采取禁航措施,防止翻船、沉船、落水等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与航道部门及海事部门应商定施工期间桥区河段的通航方案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通过与主管部门协商设立桥区河段航道站和海事处,全面负责桥梁建设期间的通航及安全工作。
由建桥主管部门或建设指挥部落实和安排有关工作和经费,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将桥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内容、进度、方案和计划安排等及时报送航道管理和海事等部门,向当地海事管理完备的巡航力量可以大大减小通航过程中的风险,海上巡航不仅可以对航行船舶产生约束,对危险事故及时发现并进行应急处理。于此同时,航信的船舶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向巡航力量求助,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大大减少了事故带来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