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建设单位在咨询,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公路安全评价需要编制保障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时,应该用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评价资质还是工程咨询(公路专业)资质呢?对于这个问题,有很多争议,其实,在国家简政放权的大趋势下,编制报告使用哪种资质并不是核心,因为,在《公路法》等中,并没有对资质有目前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理论上只有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单位都是可以承担该项技术服务内容的。鉴于笔者长期从事公路技术咨询的角度出发认为,为保障报告编制质量,由具备工程咨询专注,并配备公路桥梁、交通安全等专业技术团队的人员来编制报告是较合适的。而应急部门的安全评价资质侧重点事危化等方向,一般都不会配备公路交通专家技术团队,因此,其编制出来的报告对保障公路安全力量是薄弱的,建议尽量避免少使用。通过近十年的专业技术沉淀,华咨公司在湖南省公路安全评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占用或开挖道路,道路或道路时,应进行安全评估,并应提出有关公路和公路辅助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的技术示范报告编制成果,技术成果赢得了委托单位和专家的普遍好评。编制保障公路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需要哪种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86号总统令,1998年1月1日实施,2016年11月7日第4次修正)第44条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它。挖掘道路。铁路,飞机场,发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及其他需要占用,开挖道路或改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必须经有关公安机关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或改道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道路的原始技术标准进行修理,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编制保障公路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需要哪种资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号第593号令)第27条应进行以下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提交:因施工原因铁路和机场的建设电力,水利和通讯等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开挖道路,高速公路或改道。编制保障公路安全技术评价报告需要哪种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