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洪评价中许多人员习惯性的将防洪保护措施列为重点,同时过于放大防汛道路的项目内容,还要对桥梁跨河道等预留充分的空间,而且由于各地域的生态情况和气候环境的不同,因此在进行防洪的总体评价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其实施性以及后续的参数变动。
1.要注重基本情况的介绍
只有将基本情况介绍清楚才能判断防洪影响情况,除了要注意收集大量的资料外还要实行“拿来主义”,去伪存精进行甄别,同时要善于挖掘资料。有时受工程设计阶段和工程规模等因素的制约甲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有限,这就要挖掘资料使报告丰富起来,防洪评价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资料库,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
2.加强对评价单位的管理
正规的防洪评价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占有主要地位,评价中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的结合,包括水利方面的知识规划管理与设计和法律等方面的内容。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做好审查工作,对评价单位的专业技术及能力进行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的质量。
3.规范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机制
防洪评价报告在设计上必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相应的意见。在对评价报告进行编制时由于现实存在很多干扰因素应对各种干扰因素进行鉴定,在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时要公开进行并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对审查和批准手续必须严格审理以使评价报告达到一定的标准,使防洪评价结果能够具有实质意义。
专家均不可能对地域性环境做出完全充分的表达,所以在防洪评价中一定要加强沟通与学习,与服务周到的防洪评价机构学习经验,其在报告送审之前要进行自查,复查时要明确该评价报告是否准确的表达了中心思想,尤其是否在水利和勘测等角度进行了统筹和协调以保证结果符合要求。